欢迎访问 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路况播报:

迁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

2023-03-20 15:33:40
计划合同部
张艳娟

迁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迁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迁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购范围:一标段:迁曹高速公路K35+085-K79+940段的车辆救援服务;二标段:迁曹高速公路K79+940-K97+916.963,K2+975.775-K32+421.379段的车辆救援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2.3 服务地点:一标段:迁曹高速公路K35+085-K79+940;二标段:迁曹高速公路K79+940-K97+916.963,K2+975.775-K32+421.379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从事过1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救援队长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从事过1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业绩;其他队员中至少5人具备A2驾驶证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询比。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申请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32109002023323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在线报名”上传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的扫描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及报名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待证明资料审核通过后,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费用支付的不予发放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3290900分,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庆北道20号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釆购公告在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网站上发布。

8 其他

本采购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庆北道20号

联系人:万田宝、张艳娟

 话:0315-5072856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9层

联系人:马国栋、韩旭

 话:18110123485、0311-68008868

邮  箱:hanxu16@sinochem.com

2023320

 

 

附件1: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应提供其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此表须加盖公章。

 

 

 

版权所有: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号:冀ICP备2022017808号-1      冀公网安备13020902000366

技术支持:

0.053351s